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2022-07-18 11:49:2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刘建军 | 作者:胡晨光 | 点击量:1699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胡晨光)7月17日上午,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肖志强,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和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段俊颖、副科长段亚林出席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近年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实效。会议强调,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四届协会领导班子及全体理事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坚持团结干事,组织会员学习,加强专委会和秘书处等协会各方面建设,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二是要讲政治、讲规矩、守正义、精业务、乐公益、讲团结,充分发挥协会作用,不断规范法律工作者行为和操守,提升办案水平。三是要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规范法工队伍管理,总结办案经验,加强典型宣传,加强协会自律,加强所务管理,进一步健全机制,带领全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开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以新的面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同意朱玲华同志提出的辞去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职务。会议通过选举增补欧阳闽泉同志为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议对下一步协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郴州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刘谭武,副会长胡晨光、钟建波、匡松林、黄红云,秘书长张贤祥及全体理事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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